一般納稅人:基本稅率為16%,差額征稅,銷項-進項為征稅金額。銷售方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增值稅發票。銷售人員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,對方可在180天內進行認證抵扣,一般納稅人也有5%.6%.11%.13%的稅率。
小規模納稅人:增值稅征收率3%。銷售人員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,全額征收(每月不含銷售額3萬,季度免征增值稅9萬),對方不能抵扣。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,只能作為成本抵扣應納稅額。
小規模和一般納稅人有什么區別?
普通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在于:
一、不同的認定條件。
1.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服務(特別是加工、修理和修理服務)的: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,可視為一般納稅人,100萬元以下的為小規模;
2.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:年銷售額超過180萬的,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,規模小于180萬。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,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180萬以下的,屬于小規模納稅人;相反,是一般納稅人。
二、會計處理不同。
1.購買產品時,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有不同的處理方式。
2.銷售商品時,稅率不同。
三、不同的稅收管理規定。
1.一般納稅人: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服務的,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;購買貨物或應稅服務可作為當期進項稅抵扣;計算方法是銷售減進項。
2.小規模納稅人:只能使用普通發票;購買商品或應稅服務,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,也無法抵扣;計算方法是銷售×征收率。
4.稅率不同于征收率。
普通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還是有很大區別的,所以我們在注冊公司時一定要慎重選擇,選擇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。